项目概况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驾驶实训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5ATP00442
项目名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驾驶实训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683000
最高限价(元):683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驾驶实训室(一)
数量:
预算金额(元):683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无人机驾驶实训室设备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4日至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威远门北路43号市建家园城西路区商务楼一单元4层长治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90%收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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