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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真空气氛烧结炉(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6 21:21:31 本文标签:公开招标 烧结炉 某部 

项目概况

真空气氛烧结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2024FH9053-CG

项目名称:真空气氛烧结炉

预算金额: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真空气氛烧结炉

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

1

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甲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报价应当包含所有物资及数量的价格,包含设备制造、包装、保险及安装调试、运输、培训等一切费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49.5万元;

3.最高限价:49.5万元;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单一来源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申领邮箱: 282703841@qq.com 。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审核结果,未在申领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后果自负。联系方式: 01066758686 。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二项第2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二)注意事项

1.采购机构只对提供材料的齐全与否进行审核,供应商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全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文件,将给予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或终止合同,罚款,列入不良记录,根据相关法规做出禁止性等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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