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TH2025-05-034
二、项目名称:2025职工食堂包厨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职工食堂包厨服务采购项目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汇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4102号龙韵人和北门东侧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96,000.00元 | 83.5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职工食堂包厨服务采购项目 ):
服务类(西安汇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699000 | 采购人指定范围 |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合同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 6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晓东、郭红霞、王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 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具体收费金额以采购结果公示为准。 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代理费缴存账户: 开户收款单位: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自贸区支行;银行账号:61050110066700001164 。 注: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整按陆仟元整收取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2025职工食堂包厨服务采购项目 | 1.04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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