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2025-2026年空气站运维服务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3-06 23:19:18 本文标签:空气 气站 服务 

一、项目编号:[350190]LCZ[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空气站运维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华唐时代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洑口1号655,100.00元97.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运维服务):

服务类(华唐时代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1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县政府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县政府空气自动站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114,400.00
1-1-2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36脚湖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36脚湖空气自动站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114,400.00
1-1-3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平潭师大附中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平潭师大附中空气自动站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114,400.00
1-1-4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君山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君山空气自动站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116,400.00
1-1-5其他运行维护服务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县政府VOCs 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县政府VOCs 监测设备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195,5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浩然
评审专家:庄榕城 、 寇晨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20%后计取: ①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4000元的一次性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4000元整。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 号:172458559,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运维服务:0.786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