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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7 06:57:50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金安区 农产品 

2025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220250006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沈阳路3660号

成交金额:3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2025年金安区农产品定量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年度实际人口比例情况测算,2025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任务1400批次,其中含监督检测280批次,要求当年12月中旬100%完成全年检测任务,并形成检验检测分析报告。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期1年。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韦曙东、周礼玲、沈东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4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4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8号4楼,联系电话:0564-326126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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