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95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11-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服务需求、评标办法及开标时间变更 一、服务需求 通勤用车变更内容为: 1.服务车辆数:4辆客车(2辆48座及以上的客车,2辆19座及以上的客车) 2.车辆规格要求:2辆客车应为48座及以上的全封闭空调旅行车,2辆客车应为19座及以上的全封闭空调旅行车。 车辆要求中变更内容为: ★10.投标人负责对车辆投保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保险,其中商业险至少应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责任险或同等保额的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投标人购买司乘座位险或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额需达到每个座位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三者责任险需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评标办法:以变更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为准,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招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15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操作处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