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关于贵港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项目(第六期)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7 10:06:09 本文标签:疾病诊断 服务项目 贵港市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名称:贵港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项目(第六期)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港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项目(第六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75000
单位: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贵港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项目(第六期)1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7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继续延续我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工作,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方案】》(桂医保印发〔2019〕19号)等文件,按照自治区“统一编码、统一分组、统一点数、分布实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结合贵港市及桂平、平南实际情况能继续延续使用贵港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基金结算服务项目(第六期)必须在全区DRG付费历史病案数据整理形成的统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方案和全区DRG付费结算信息平台下开展DRG付费结算工作,该分组方案与信息平台是由国新健康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提供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第一点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第2点“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主要是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等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公共服务项目的特殊性并兼顾改革的力度和进度要求,从而允许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