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龙游博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7 14:03:31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龙游县 民政局 爱心卡 

一、项目编号:LYBQZC2025-11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标项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标一报价:2614162.5(元)浙江钱江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白石巷318号北楼609室
标二报价:2980000(元)龙游县广和长青养老服务中心龙游县龙洲街道翠竹路9号
标三报价:2751450(元)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九章路69号恒泰理想创新大厦B座1006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标一)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1年详见招标文件
2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标二)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1年详见招标文件
3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标三)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爱心卡”服务机构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1年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益成,周文婷,吴华娟,廖成钢(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王荣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钱江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8.076.083.075.075.077.49.3786.77
1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74.073.078.570.073.073.710.083.7
1龙游县广和长青养老服务中心71.074.580.072.074.074.39.3883.68
1浙江享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2.566.567.567.569.566.79.6776.37
1浙江福康通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8.066.069.062.070.067.08.975.9
1江苏莱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9.067.567.066.066.065.19.3774.47
1浙江爱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566.566.561.567.564.59.1873.68
1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4.065.566.566.070.064.48.973.3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龙游县广和长青养老服务中心71.074.580.072.074.074.39.4783.77
2浙江享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2.566.567.567.569.566.710.076.7
2浙江福康通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8.066.069.062.070.067.09.276.2
2江苏莱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9.067.567.066.066.065.19.6874.78
2浙江爱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566.566.561.567.564.59.4873.98
2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4.065.566.566.070.064.49.273.6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乐惠居(苏州)健康产业有限公司74.073.078.570.073.073.710.083.7
3浙江享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2.566.567.567.569.566.79.0275.72
3浙江福康通智慧养老服务有限公司68.066.069.062.070.067.08.375.3
3江苏莱洋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9.067.567.066.066.065.18.7473.84
3浙江爱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0.566.566.561.567.564.58.5673.06
3温州椿龄荟健康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54.065.566.566.070.064.48.372.7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标项2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一:27913元,标项二:30840元,标项三:29012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