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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浙江省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026-03-07 20:34:29 本文标签:浙江省 竞争性 消防 

项目概况

浙江省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D-2025-HW-01

项目名称:浙江省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9674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674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浙江省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家具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含浙江省消防职业健康中心家具采购的现场测量、设计、供货、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

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数字采购平台系统进行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模块为“政采云-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专项模块”,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及规则均以招标文件设定为准,供应商应知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结果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2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8.本项目相关公告在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9.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港发展中心西3幢13楼;质疑联系方式:江俏俏 13075742820

1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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