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
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物业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1.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单位位于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9号,与天津市商务局共用同一栋办公楼,且天津市商务局已与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有效物业服务合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故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单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用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提供本次物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宝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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