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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8 12:23:23 本文标签:电子技术 实训室 一体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NJGJ-C2025-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工实训室建设、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建设、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更正为:2025年07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最高限价更正为:94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采购包1:电工实训室:最高限价42万元;

采购包2:电子技术应用工学一体化工作站: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包3:节能环保储能材料制备实训室:最高限价22万元。

注:供应商可选投其中一个采购包或多个采购包,且可以兼中兼得。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成交标准”中价格分更正为: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每个采购包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7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时,可要求供应商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等。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

4.原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中施工主材要求玻璃更正为:长利、巨润、三峡。

5.投标文件格式有部分调整详见答疑文件。

更正日期:2025-07-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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