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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资产清查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8 14:57:02 本文标签:昆明市 福利院 儿童 

一、项目编号:ZD20250007(招标文件编号:ZD20250007)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资产清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弘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鱼翅路社区居委会云投财富商业广场B2幢11层办公1119

中标(成交)金额:5.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云南弘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昆明市儿童福利院资产清查截至清查基准日之前产权归属于昆明市儿童福利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于本次清查范围。其中固定资产包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家具和用具等。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部采购内容。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每次的需求通知后,在工作中积极与采购人沟通, 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完整的服务方案。
3、报告质量要求。资产清查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实施清理清查工作。在工作中,应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获取充分、完整、真实证据基础上,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出具真实、合法的报告、清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报告的编制应规范、全面、详实,内容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反映存在问题时要求定性准确,不隐瞒报、漏报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报告中反映的情况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告应具体明确指出存在问题及处理依据,有具备相关资质人员签名盖章, 并承担法律责任。服务机构提交的报告、清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表格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补充、修改。
4、因受托方审核失实、定性失准,报告经有关部门发现存在明显问题,受托人要承担委托协议书中约定的相关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对在项目服务的过程中,涉及到采购人的工作信息等秘密内容进行保密。双方应共同对工作中涉及的技术情报和资料进行保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为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森扬 (磋商小组组长)、 薛葵 、 李瑛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由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昆明市民政局(官网)

2、第一候选人的单位名称:云南弘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3、合计总得分:87.66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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