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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四次)废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06:02:42 本文标签:服务项目 商丘市 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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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29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发布媒介标段
2025-10-09《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四次)第一标段(包)
5、开标日期:
标段日期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四次)第一标段(包)2025-10-30 09:0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结果公告发布后,2025年11月4日收到河南国益空气液化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于2025年11月5日10时0分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11月12日对河南国益空气液化有限公司进行回复。河南国益空气液化有限公司对回复内容不满意,向商丘市财政局进行投诉。
2025年11月6日收到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2025年11月11日10时0分商丘市神火大道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角蓝湾酒店会议室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对质疑内容进行答复。2025年11月12日对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进行回复。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对回复内容不满意,向商丘市财政局进行投诉。
2025年11月28日收到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四次)投诉处理决定》(商财采投(2025)21号)、(商财采投(2025)22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现依据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四次)投诉处理决定》(商财采投(2025)21号)、(商财采投(2025)22号)本项目废标处理。
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商丘市财政局并经同意后,现申请结果变更。
三、其他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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