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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06:54:03 本文标签:医科大学 竞争性 锦州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万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7-14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29654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央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

中央监护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中央站技术要求:

1. ★支持联网床旁监护仪,患者遥测设备,除颤设备,或者上述设备混合联网。

2. ★医护团队可以查看科室自己管理患者的监护数据,趋势数据和报警数据,并支持更改该患者的报警上下限。

3. 支持在床旁,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查看患者的数据。

4. 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启动/停止NIBP测量。

5. 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进入夜间模式。支持其所管辖的所有病床一键进入夜间模式

6. 中心监护系统可以控制监护仪进入隐私模式。支持其所管辖的所有病床一键进入隐私模式

7. 多床区域可进行颜色标记,实现分组显示

8. 多床区域需要可以配置大字体界面

9. 需要具备趋势图/表回顾功能。支持自定义趋势组功能,可自行选择参数及调整参数顺序。

10. 具备事件回顾功能。支持事件列表显示及筛选,并支持事件重命名,锁定及备注功能。

11. 具备不小于240小时趋势数据存储的能力

12. 具备不小于240小时ST片段数据存储

13. 具备不小于1000条事件存储

14. 具备不小于1000条NIBP(无创血压)测量数据存储

15. 具备不小于500条C.O.(心排量)测量数据存储

16. 具备不小于500条12导静息分析结果数据存储

17. 具备不小于48小时呼吸氧合图曲线数据存储

监护仪技术要求:

1. ★模块化插件式床边监护仪,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一体化设计,主机模块插槽数≥6个,支持三通道有创血压监测。

2. ★≥15.6英寸彩色电容触摸屏,高分辨率≥1920×1080像素,≥10通道显示,显示屏亮度自动调节,屏幕支持手势滑动操作,支持穿戴医用防护手套操作

3. 可内置高能锂电池,供电时间≥2小时

4. 配置≥4个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USB设备

监测参数:

5. 基本功能模块支持心电,呼吸,心率,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双通道体温和双通道有创血压的同时监测

6. 支持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

7. 支持RR呼吸率测量,测量范围:1~200rpm

8. 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200~800 ms

9. 无创血压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整点五种测量模式

10. ★NIBP 成人病人类型收缩压测量:30~290mmHg

11. 有创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有创压测量范围:-50~360mmHg

12. 支持升级肌松NMT模块,采用三轴加速度传感器技术

13. 支持升级麻醉深度BIS或脑电麻醉深度指数ESI,实现患者麻醉深度的监测

14. 支持升级脑电图EEG,振幅整合脑电图aEEG监测模块,可提供4通道脑电图以及DSA致密频谱密度查看

15. ★可升级微创连续血流动力学监测模块,非无创电阻抗法,具有更好的监测准确性,可采用PiCCO或类似技术,实现CCO连续心排量、SVV每搏变异量等血液动力学监测参数,直观观察病人的变化情况

16. 支持升级模块,进行ICG参数监测,可无创监测患者连续心排量

系统功能:

17. 具有图形化报警指示功能,帮助医护团队快速识别报警来源

18. 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的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

19. 标配具备血流动力学,药物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

20. 支持≥100小时趋势表和趋势图回顾,最小分辨率1分钟

21. 支持≥800条事件回顾。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2秒三道相关波形,以及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

配置要求

中央站:1台

监护仪:6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21时00分至2025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2.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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