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青河县阿热勒镇冬特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09:04:24 本文标签:阿热勒镇 以工代赈 青河县 冬特村 

项目概况

青河县阿热勒镇冬特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TJY-A2025020

项目名称:青河县阿热勒镇冬特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16259.51

最高限价(元):3616259.5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河县阿热勒镇冬特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16259.51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改建巷道3公里,新建道路灌渠2公里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定级)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项目管理机构班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4月0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