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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14:03:45 本文标签:环境空气 空气质量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武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QY-2025-22

项目名称:武邑县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管控项目

预算金额:3780000

最高限价(如有):3780000.00

采购需求:聘请第三方技术团队提供本地化服务,建立武邑县精细化的污染源排放管控清单,为精准治霾、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提供科学支撑。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北省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5号,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需从“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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