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455
二、项目名称: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后勤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四川鑫润达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盛和一路88号1栋1单元12层1208号 | 1,238,999.00元 | 合计(总价):1238999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四川鑫润达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乐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泽立(采购人代表)、廖彬、袁顺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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