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0637-2581020302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一批检验试剂耗材
项目序列号:/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2025年05月19日收到质疑函,关于”中标单位(贵州润达康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序号6: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产品的投标报价超采购限价,采购限价为8.91元,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12元。“不满足符合性审查中的第一条: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总价限价及单价限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中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 | 2025年05月19日收到质疑函,关于”中标单位(贵州润达康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序号6: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产品的投标报价超采购限价,采购限价为8.91元,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12元。“不满足符合性审查中的第一条: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总价限价及单价限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中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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