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001202500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市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保养项目(38.834公里)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的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和第五章 磋商办法5.3.3.3.特定资格审查中的
采购包1:
1、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承诺函”中承诺)(描述: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承诺函”中承诺))
2、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承诺函”中承诺)(描述: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承诺函”中承诺))删除,详见最新磋商文件。
二、原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人员配备中“配备5名(含)至10名(不含)保洁人员得2分,配备10名至20名(不含)保洁人员得6分,配备20名(含)及以上保洁人员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更正为:“配备5名(含)至10名(不含)保洁人员得2分,配备10名(含)至20名(不含)保洁人员得6分,配备20名(含)及以上保洁人员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详见最新磋商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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