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9 23:10:21 本文标签: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 竞争性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ZS2025-0072.1B1

项目名称: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

合同包预算金额:1,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1280000.001(批)详见采购文件1,280,000.001,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 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南郑区梁山镇荣国村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资金))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留侯路东方明珠小区南门临街商铺2层(华智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