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单位: |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发布时间: | 2025-10-13 |
项目概况 义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727-00062 项目名称:义县公安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6000 最高限价(元):536000 采购需求: 大型运兵车需求参数 1.车辆名称:大型客车(40座) 2.外形尺寸(mm):≤9000*2530*3450 3.总质量(Kg):≥13300 4.整备质量(Kg):≥9400 5.轴距(mm):≥4300 6.额定载客(人):≥38 7.最高车速(km):≥100 8.燃油种类:柴油、国六 9.发动机功率(kw)≥190 10.其他配置: 10.1.电动外后视镜;三点(全气囊)减震司机椅(带通风,加热,带报警功能);智能前大灯;≥7英寸触摸屏;第二代热管理(智能控制冷却系统);倒车雷达;长排警灯、警报器;警贴;车身颜色为黑色 10.2.车内保暖系统:独立+五壁挂强制散热器+一盒式强制散热器+大功率水暖除霜(内外进风/可调)+有驾驶区取暖器+有前踏步取暖器+有驾驶区保暖+有前风挡两侧除霜风扇 10.3.防寒玻璃包:中空玻璃外摆门+白色中空后活动内嵌式司机窗+牡丹绿:两侧第二为外推式应急窗,两侧末上中空内嵌式推拉窗,其余全封闭中空玻璃 10.4.加装冷凝器 10.5.加装发动机进气预热系统 10.6.有发动机燃油加热系统 11.数量:1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车辆质保两年或者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具体以保修手册为主)。 2.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3.中标方承诺24小时售后响应,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服务地点的售后服务证明和本地化售后维修服务能力证明。 4.首次保养免费。 5.备件储备:确保有足够的原厂备件储备,以便在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更换,减少停机时间。 6.技术支持与培训:提供定期的技术支持,提高设备使用和维护能力,降低故障发生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如投标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报价),则视为知晓开标(报价)会议程序,遵守开标(报价)会议规则,同意开标(报价)过程和结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