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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古冶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

发布日期:2026-03-09 23:44:59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古冶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5024080010001

项目名称:古冶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预算金额:1960000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

采购需求:为推进古冶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改善古冶区空气质量为原则,引进国内先进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法对古冶区重点路段进行为期2个月的治理工作。通过将适量的纳米级催化反应颗粒混入扫洗车中,喷洒道路路面,经过光化学反应降解空气中的颗粒物生成,使其干燥后固化成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唐山市古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盲、异地、分散”评审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分开编制。 2.公告期限及公告媒介: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 3.1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3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 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投标保证金:本次需交投标保证金0元。 5.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受理质疑电话:0315-5028355 、0315-8900086、区公管办监督电话:0315-351893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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