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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公安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01:53:40 本文标签:县公安局 越西县 食堂 

一、项目编号:N5134342025000017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凉山州越西县玺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半边街十号1,168,000.00元95.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凉山州越西县玺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22040000C22040000 餐饮服务越西县公安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本项目履约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段在合同中约定;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鹏程(采购人代表)、虞熙娅、张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

3、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四川荣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396250624;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55680800003437。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越西县财政局;

2.监督电话:0834-7614627;

3.监督部门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越城镇果园路25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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