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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龙蟠镇中心卫生院龙蟠镇中心卫生院采购CT及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08:45:18 本文标签:南充市 嘉陵区 卫生院 

项目概况

龙蟠镇中心卫生院采购CT及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3042025000052

项目名称:龙蟠镇中心卫生院采购CT及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用射线装置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和范围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并提供报价产品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且种类和范围包含生产Ⅲ类射线装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ichuan.gov.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3881363,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6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4.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为准,请供应商依照“获取采购文件——途径”获取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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