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宾阳县和吉镇华罗村委乡、村道路面维修工程等十八个项目I标段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5-C2-260030-GXJL
项目名称:宾阳县和吉镇华罗村委乡、村道路面维修工程等十八个项目I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374002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宾阳县和吉镇华罗村委乡、村道路面维修工程等十八个项目I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74002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拟对宾阳县五塘至新桥公路路面维修工程K31+485-K31+620、K32+010-K32+370;宾阳县五塘至新桥公路路面维修工程K33+050-K33+565;宾阳县五塘至新桥公路路面维修工程K33+750-K33+895、K35+020-K35+170、K36+000-K36+225;宾阳县五塘至新桥公路路面维修工程K35+585-K36+000;宾阳县新桥至大仙公路涵洞、挡墙维修工程;宾阳县新圩镇至丘屋道路路面维修工程;宾阳县大桥镇三王村委老谢村道路维修工程;宾阳县芦圩至河田道路维修工程;宾阳县新桥至大仙公路路面维修工程K0+607-K1+579;宾阳县洋桥镇那马村委乡、村道路面维修工程;宾阳县和吉镇华罗村委乡、村道路面维修工程等道路部分路面进行维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最高限价(如有):3357626
合同履约期限:9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线上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3: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gxzf.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1日 13: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eJaBqoDjktPGrsDkX4pAdw==
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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