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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原市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11:52:17 本文标签:中医医院 建设项目 开原市 专科 

公告信息

开原市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3-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282-000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原市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货物需求:动态血糖检测系统参数替换为1、糖尿病管理系统住院管理模块与医院HIS、LIS、EMR、CIS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实现糖尿病管理平台;2、系统支持患者识别功能,能通过床位号、ID号、扫腕带条码等方式进行患者识别,并支持新建、修改、删除床位;3、安全资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或软件注册证;4、支持Westgard多规则可配置化的质控分析,支持标准品质控结果分析;5、医院运营报告:按月度、季度、年度智能生成运营报告;6、可进行患者血糖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7、支持对危急值提醒功能;支持多角色的权限管理;支持不同的住院患者使用不同的血糖控制目标8、针对患者的体温、尿酸、血酮等多指标检测管理模块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13日12时2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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