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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阳澄湖水质预警能力建设的更正公告(三)

发布日期:2026-03-10 11:54:33 本文标签:苏州工业园区 生态环境 阳澄湖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Q-T2025-00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阳澄湖水质预警能力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5-10-2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中“免费服务期内,成交单位应提供至少一名具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地表水自动站运维资质的技术人员”现更正为“ 免费服务期内,成交单位应提供至少一名运维人员,运维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独立完成水站维护工作,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需提供 水质自动站运维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

2、原采购文件中付款更正为:

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合同总金额 30%的正规发票,采购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单位向采购方提供合同总金额70%的正规发票与合同总金额 10%的银行保函正本(银行保函有效期为通过验收之日起计一年或银行保函出具之日起计 1年,不计息),采购方在 15 个工作日内申请支付。

银行保函有效期满后,采购方将银行保函正本退还给成交方。

付款凭据:

( 1)首付款: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发票;

( 2)第二笔款项:合法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的销售发票;供货清单签字版;银行保函;《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货物类)》盖章版,含专家验收意见;

乙方提请甲方付款时应当向甲方提供上述付款凭据,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本项目系统中采购文件已修改,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更新。

更正日期:2025-11-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更正公告与采购公告有冲突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并对投标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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