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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医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医用食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15:21:12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中医医院 金华市 

一、项目编号:WHZB2025-JHCG013

二、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医用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酪蛋白水解肽:4.27(元),鱼油粉:3.052(元),营养流质:0.13(元)浙江乐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云天大厦Z幢420室
3麦芽糊精果糖:0.0975(元)浙江广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银菊路130号
4肿瘤专用型:0.46(元),支链氨基酸型:0.25(元)杭州泓屹商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号4层4054室
5短肽型:0.48(元),透析型:0.21(元),肾病型:0.2(元)杭州泓屹商贸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号4层4054室
6食物增稠剂(体外):1.32(元),食物增稠剂(摄食训练):0.35(元)泰兴靳林贸易有限公司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永丰桥南路31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2叶黄素酯、脂肪乳、水溶性维生素、脂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标项2投标供应商数量不符合要求,系统自动废标
7均衡代餐棒、均衡代餐粉、低GI代餐粉、阻断粉剂、奇亚籽代餐粉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酪蛋白水解肽、鱼油粉、营养流质酪蛋白水解肽、鱼油粉、营养流质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200000
2麦芽糊精果糖麦芽糊精果糖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250000
3肿瘤专用型、支链氨基酸型肿瘤专用型、支链氨基酸型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100000
4短肽型、透析型、肾病型短肽型、透析型、肾病型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150000
5食物增稠剂(体外)、食物增稠剂(摄食)食物增稠剂(体外)、食物增稠剂(摄食训练)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80000

五、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乐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3.051.050.046.056.051.225.3476.54
1杭州泽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7.534.024.027.027.528.030.058.0
1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55.04.04.54.54.524.7129.21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浙江广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9.544.050.042.049.046.930.076.9
3嘉兴立适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0.557.053.554.050.053.019.572.5
3金华时雨健康管理有限公司51.048.039.044.039.044.227.8672.06
3杭州泓屹商贸科技有限公司48.049.046.043.050.047.223.470.6
3金华市兰羽健康管理有限公司51.047.040.543.048.045.924.3870.28
3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05.05.05.05.04.817.7322.53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4杭州泓屹商贸科技有限公司60.560.061.052.061.559.030.089.0
4上海励成营养科技有限公司56.556.055.049.049.053.121.0474.14
4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05.05.05.04.54.719.3524.05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5杭州泓屹商贸科技有限公司60.061.061.051.059.058.427.9286.32
5上海励成营养科技有限公司58.561.055.548.048.054.224.6478.84
5浙江乐盛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1.046.043.041.052.046.622.5469.14
5浙江佰穗莱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49.042.044.043.047.045.017.9462.94
5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55.05.05.04.54.618.3922.99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6泰兴靳林贸易有限公司43.053.046.044.042.045.629.5775.17
6杭州易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44.052.043.544.041.044.928.4273.32
6定州腾之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55.05.05.04.04.525.1529.65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预算价为计费技术,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65%计算(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由各标项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领取时直接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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