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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06:34:27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环境影响 环境保护 

项目概况

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606]QJCG[CS]20250006-1

项目名称: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3,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13,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813,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2027年4月(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大型、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无效。供应商自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证明自身企业性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采购文件内规定格式填写声明,不提供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庆市安肇新河西排干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2日 至 2025年1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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