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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等3处边坡、挡墙治理施工(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07:56:16 本文标签:安徽省 宁国市 边坡 

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等3处边坡、挡墙治理施工(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506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宁墩路等3处边坡、挡墙治理施工(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万福南路光彩城二期对面

成交金额:1587651.45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587651.45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宁国市宁墩路等3处边坡、挡墙治理施工;

施工范围:宁国市宁墩路等3处边坡、挡墙治理,主要内容:宁墩路边坡治理、迎宾路高挡墙加固、津北小学北侧挡墙加固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标准(质量):合格(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余祖林;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皖234131448495;

五、评审专家名单:开晋忠、陈尚云、陈朝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0.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金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宁国市宁国大道诚信大厦18楼1808室,联系电话:0563-4037102、0563-4132999。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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