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南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00-014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票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细则更正,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08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或网络形式通知。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60分钟内。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未现场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于开标前1天下午15:00分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需邮寄的,应通知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对快递的迟达、丢失、未按规定密封、包装破损等自行承担责任和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受理因此提出的质疑)。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投标人快递的电子文档1份(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后,将与投标人联系,确认接收到的投标文件封存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邮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谛泊湾二期40-2G号门市,张先生收,联系电话:0429-6660168、18842900881。 6.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 7.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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