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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防欺凌及控烟报警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 23:47:39 本文标签:高级中学 汉滨区 竞争性 

项目概况

防欺凌及控烟报警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ZB-2025-1125

项目名称:防欺凌及控烟报警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9,997.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校园防欺凌与吸烟监测预警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19,997.3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9,997.3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信息化设备校园防欺凌与吸烟监测预警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219,997.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防欺凌与吸烟监测预警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依据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园防欺凌与吸烟监测预警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1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213号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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