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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配餐服务的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03:42:32 本文标签:于龙华 龙华区 外国语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LHADL2025000010

原项目名称:龙华区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配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更正如下: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无食品安全事故的证明

1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4年度出具的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 100分(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以上年限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无食品安全事故证明,亦视为符合),否则本项不得分。

(二)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盖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证明单位为投标人单位。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日期:2025年2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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