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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08:02:38 本文标签:有限公司 实验学校 厨房设备 

一、项目编号:SXPZ-H20250718-1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739857(元)浙江鹿鼎厨具有限公司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沃洲镇新柿路16号(住所申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1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新昌县城东实验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1项73985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狄龙(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伟珠,丁国荣,楼宇,赵浴蕾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鹿鼎厨具有限公司60.661.659.660.660.660.630.090.6
1绍兴市新星厨房设备有限公司33.135.835.336.732.934.7629.7564.51
1南朝(绍兴)酒店用品有限公司22.426.624.926.819.524.0429.7153.75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097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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