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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10:45:14 本文标签:公开招标 山东省 泰安市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70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山东宁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道路保洁及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3.80946万元;

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本项目投标单位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领取电子招标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逾期未签到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采购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8-563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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