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6-THJS-C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吴中太湖新城零星路灯安装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苏州新区路灯管理所有限公司 | 91320505466952070L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黄埔街59号 | 94.67(均分制) | 849387.5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名称: 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悦时光雅苑东侧河边庭院灯,塔韵路西侧河边庭院灯,华师大中学东侧安装单挑、门口安装补角灯及14米景观灯移灯,天鹅荡路临时灯(龙翔路~旺山路),苏东河桥照明及电源管线等零星路灯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韩愈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4150837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光明、王炳坤、曾文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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