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GST[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轮训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27号 | 1,949,020.00元 | 98.6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轮训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培训服务 | 培训服务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内 | 每人每天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1,949,02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佩元 |
| 评审专家: | 连彩元 、 蔡瑞蓉 、 黄丽吉 、 叶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采取一招三年方式,中标金额按三年计算。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收费标准下浮20%;中标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按收费标准下浮50%;最低按2000元执行。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费率标准(服务类):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③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以现金、转帐或电汇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④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户信息:开户名: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号:5919000440108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江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轮训服务:2.54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资格、符合性审查均合格。中标供应商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评标总得分为98.6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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