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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盛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2 21:13:14 本文标签:街道办 办事处 竞争性 

双盛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发布时间:2025-06-27

项目概况

双盛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02-00003

项目名称:双盛街道办事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规格及参数
1塑料垃圾桶700★1、类型:塑料垃圾桶(含勾臂箱)★2、主要材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3、规格:240L★4、单桶重量≥14.1kg5、桶身壁厚≥4.81mm,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塑成型。5、桶底厚≥5.64mm6、桶盖厚(有加强筋)≥3.3mm7、桶体顶部外沿纵向加强筋数≥17条8、正面加强筋厚度≥7.98mm,左右两侧加强筋厚度≥6.98mm,把手部位加强筋厚度≥6.8mm。9、滚轮采用橡胶实心轮;轮毂及辋圈应为高密度聚乙稀材质,轮胎为100%橡胶材质。

1.垃圾桶数量共计700个,其中绿色垃圾桶:400个、红色、蓝色、黑色垃圾桶各100个。

2.印制垃圾投放标志。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001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001包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001包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001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交货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7、★001包质保期:验收之日起1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采购产品非人为破坏,换新处理。

8、★001包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

采购需求:

002包: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技术规格及参数
1三轮电动垃圾车28★1、类型:三轮电动四桶垃圾车★2、燃油种类:电能3、额定载质量≥500kg4、产品规格:240L*4(装载垃圾桶规格)★5、续航里程≥50km★6、电机功率≥1100W7、车速20km/h-30km/h8、爬坡能力不小于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002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4、★002包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002包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6、★002包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交货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7、★002包质保期:验收之日起1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采购产品非人为破坏,换新处理。

8、★002包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组织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进行项目验收,执行《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7日16时00分至2025年07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5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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