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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交通运输局机关勉县智慧交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3-12 21:31:41 本文标签:交通运输 运输局 局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CG-HZ2025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勉县智慧交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技术要求中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7-14,更正为:2025-08-01。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7-18,更正为:2025-08-07。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06 09:30:00,更正为:2025-08-29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8-06 09:30:00,更正为:2025-08-29 09:30:00。

一、变更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大屏设备及材料-LED屏(预估7-8平方左右)-LED软件-LED播控软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删除“7.可通过一台计算机的HIK Studio远程控制和发布播放方案到其它显示屏”。

二、变更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标的名称声光报警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带载512x384;输出:12xHUB75;支持画面90°倍数旋转”;变更为:“支持声光报警 支持语音播报 RS-485主站接口:通过RS-485采集数据

一路水浸检测(预留):可检测有无水 两路继电器接口,一路可设置有源无源,用作报警或自动控制 供电:AC220V

供电方式:市电或太阳能供电

设备功耗:≤25W

工作温度:-40—80℃

声光报警器LED显示屏控制卡:带载512x384;输出:12xHUB75;支持画面90°倍数旋转”。

三、变更招标文件第三章3.3技术要求中监控-摄像头(此项为▲核心产品)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支持1/2.8" 像素≥400万23倍光学变焦镜头,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00 m,白光补光30m”,变更为:“支持1/2.8" 像素≥400万23倍光学变焦镜头,采用高效补光阵列,低功耗,红外补光≥100 m,白光补光≥30m”;

2.“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适用于交通道路,广场、公园、出入口、园区周界等场景”,变更为:“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和离开区域侦等智能侦测适用于交通道路、出入口等场景”;

3.“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供精准的人车分类侦测、报警、联动球机镜头进行快速查看”;变更为:“支持深度学习算法,提供人车分类侦测、报警、可通过球机镜头进行快速查看”;

4.“支持切换为人脸抓拍模式,最大同时抓拍5张人脸”;变更为:“支持切换为人脸抓拍模式”;

5.删除“内置加热玻璃,有效除雾”;

6.“支持超低照度,0.005 Lux @F1.6(彩色),0.001 Lux @F1.6(黑白),0 Lux with IR”;变更为:“支持超低照度,≤0.005 Lux @F1.6(彩色),≤0.001 Lux @F1.6(黑白),0 Lux with IR”;

7.“支持视图库,OTAP,ONVIF,ISAPI,GB/T28181,ISUP”;变更为:“支持视图库,OTAP,ONVIF,GB/T28181”;

8.“支持麦克风、最大支持512G microSD卡存储”;变更为:“支持麦克风、支持≥512G microSD卡存储”。

四、具体内容详见变更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六)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11.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八)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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