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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医院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日期:2026-03-12 22:53:01 本文标签:民医院 第一次 泸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5212025000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描述。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实施方案“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①项目施工组织保障;②项目进度保障;③项目质量保障;④项目安全保障;⑤服务人员配置。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每项内容最多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情形: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框架无与需求相关的详细内容,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错误、过期等事项等任意一种情形)”更正为“1.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含①项目施工组织保障;②项目进度保障;③项目质量保障;④项目安全保障;⑤服务人员配置。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缺陷的得2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5分;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每项内容最多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注: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情形:方案内容只有标题或框架无与需求相关的详细内容,方案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不一致,出现与本项目不相关的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错误、过期等事项等任意一种情形)”。

二、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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