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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3)

发布日期:2026-03-13 09:34:49 本文标签:思明区 区区 区直 

一、项目编号:[350203]YJY[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章鱼鲜生(厦门)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路134-7号1,170,400.00元 93.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3(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其他添加剂(用于面点等))):

服务类(章鱼鲜生(厦门)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3-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其他添加剂<用于面点等>)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其他添加剂<用于面点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1,170,4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郑慧颖
评审专家:刘木龙 、 宋艳萍 、 陈晖应 、 吴绮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合同包总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注:不接受转账支票、现金存款单、汇票、个人名义等。)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其他添加剂(用于面点等)):1.472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思明区区直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干货、其他添加剂<用于面点等>)中标收费比例:7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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