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沈阳市“十五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十五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3013 项目名称:沈阳市“十五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用水需求分析、供水能力分析、水资源供需分析、水资源承载力分析、水资源配置方案;节水评价;水资源保护、水资源管理;规划实施安排与效果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保护措施及后期阶段性评估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含水利水电(须提供备案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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