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FZX2025备-02(招标文件编号:HFZX2025备-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贺州市泓康养老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美仪村7组251号
中标(成交)金额:0.4589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贺州市泓康养老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 | 为八步辖区306名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 | (一)生活照料和护理 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服务对象整理家庭环境卫生。 2.协助服务对象整理个人卫生。 3.上门送餐或在服务对象家中协助准备膳食,有需要的可根据情况提供帮助进食服务。 4.经过合法的委托手续,可协助办理家庭日常事务。 5.根据医嘱同意,可陪同在服务对象居住附近安全合理的地区进行户外活动。 6.其他合法、安全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二)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 按照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服务: 1.指导并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正确使用配发的康复、保健仪器和辅助器械; 2.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多种方式了解新闻和知识; 3.提供心理疏导、精神怃慰、用药指导服务,经常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了解其心理特点,有需要进行心理干预的及时向其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建议; 4.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简单的家务劳动训练和辅导; 5.为服务对象提供适宜在家庭环境中进行的职业康复功能训练和辅导; 6.协助陪同服务对象进行康复训练,训练行走功能和协助外出活动。 7.协助陪同服务对象参与与其身体状况相适应的文体活动及有益身心的公益活动; 8.其他合法、安全、力所能及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 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残联字[2024]3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服务对象的服务时间和次数:承接居家托养服务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5个月(含5个月),每月服务1-3次,全年服务不少于1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两人以上同时开展服务的不少于1小时,服务内容必须齐全合规。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祖芳、钟燕玲、陈文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九八折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7458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日期:2025年03月25日。
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贺州市八步区残疾人联合会,0774-528199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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