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专用设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3 13:50:32 本文标签:专用设备 公开招标 徐州市 

项目概况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专用设备购置 JSZC-320300-HCGS-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HCGS-G2025-0009

项目名称: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专用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220.000000万元(采购包1:200.000000万元;采购包2: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0万元(采购包1:200万元;采购包2:20万元)

采购需求:

购置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专用设备一批,具体采购清单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神经肌肉刺激器校准装置、超声骨密度仪性能模体、超声功率计、血液透析机检测装置血液流量模块、DSA性能影像模体、高流量呼吸湿化仪校准装置、肌电及诱发反应设备校准装置30日内交付并安装完毕;过程信号校验仪校准装置3个月内交付并安装完毕、其余设备45日内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各一份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09点30分)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该篇属于收费内容,请付费查看
注意:付费之后输入手机号或者阅读码即可查看,无需登录。
温馨提示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