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TY2025-A-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学年区属学校校(园)方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分标准内容更正 | 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提供的2024年浙江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2024年度保险业监管转送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原口径)中的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分,0.5(含)件以下的得3分,0.5-1(含)件的得2分,1-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 注: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盖CA签章,并确保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公布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 亿元保费投诉量: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提供的2024年浙江辖内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2024年度保险业监管转送消费投诉情况统计表(原口径)中的财产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或根据2025年6月26日发布浙金办便函[2025]363号文件《浙江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关于2025年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保险业消费投诉指标情况统计表(新口径)中财产保险公司 “亿元保费投诉量”进行评分,0.5(含)件以下的得3分,0.5-1(含)件的得2分,1-2(含)件的得1分,2件以上的得0分。 注: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加盖CA签章,并确保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关于2024年度或2025年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情况通报中公布数据一致,如不一致或者未提供该项不得分。 |
| 2 | 评分标准内容更正 | 偿付能力:根据2024年末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提供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书面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给分。230%(含)以上的得3分,180%(含)以上-230以下的得2分,80%(含)以上-180%以下的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注:以能体现偿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CA签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根据2024年末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或根据中保协网站披露的2025年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总公司)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提供投标人所属法人企业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偿付能力书面材料扫描件或2025年一季度中保协网站披露数据截图,否则不予认定给分。230%(含)以上的得3分,180%(含)以上-230以下的得2分,80%(含)以上-180%以下的得1分,低于80%不得分。 注:以能体现偿付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CA签章为评分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获取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北京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9月3日9:00(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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