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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3 19:40:09 本文标签:组人 提升 工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休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 1

单位: 项

预算金额: 1740009.16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连接自来水厂管网,总计铺设安装DN80镀锌钢管1849m,DN50镀锌钢管1955m,DN50PE管1440m,DN32 PE管290m,DN25 PE管600m,安装砌筑阀门井10座,排气井5座,水表60组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具有单一性及长效性,具体表现为:
1、涉及用水安全。该项目属于溪口镇石田村下汊、盈下组安全饮水,涉及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2、涉及后续管理。市政供水设施建成后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同时供水系统正式运营后需有专人运维,做到定期巡检,定期清洗,定期检测,一旦出现用水问题,需有专业人员及时响应。且由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水表进行直接管理,解决了农村居民诉求,化解了后期水费偏高,收缴困难的矛盾。
综合上述情况,须选择一家集设计、施工、运维专业能力等为一体的单位实施该项目。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我镇政府及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唯一供水企业,镇政府及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供水管网均由其负责设计、施工及运维,熟悉管网情况,信誉良好,在该属地具有唯一性,具备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及快速解决供水故障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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