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PYGP-2025-C-081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成交金额(万元) | 评审得分 |
|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143号 | 91120000722992486F | 022-23601769 | 49.9 | 92.82 |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评审报价(万元) | 评审得分 |
| 1 | 天津津云新媒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9.9 | 92.82 |
| 2 | 北京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49.95 | 89.81 |
| 3 | 天津坦渭科技有限公司 | 49.5 | 46.23 |
| 4 | 天津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9 | 44.3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 类型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服务类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 新媒体运营服务 |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对获取的采购人及项目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经采购人书面许可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如有泄密情况发生,采购人将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 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 成交供应商应当熟悉针对本项目的相关法律法规,服务过程须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规定合格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钧,韩旭
采购人代表: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485.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