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JY2025-0411
二、项目名称:2025年阜康市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1 | 阜康市悦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阜新街道阜新宾馆 | 磋商总报价:199000(元) | 95.82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2025年阜康市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 | 2025年阜康市政府购买精康融合行动服务项目 | 通过对一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优化布局、服务内容提质增效,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合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慧敏,赵福华,高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8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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