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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厕所与南门电梯、平台等清扫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6-03-14 07:59:52 本文标签:园林植物 厦门市 植物园 

一、项目编号:[350201]XMZS[GK]2025050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厕所与南门电梯、平台等清扫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福建聚贤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翔安区新澳路1589号顶翔建业大厦A栋404-405单元7,060,248.00元98.76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厕所与南门电梯、平台等清扫服务):

服务类(福建聚贤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清扫服务清扫服务清扫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及采购人的服务范围。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下年度合同。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采购人的服务标准。7,060,248.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李兆文
评审专家:肖昌东 、 张丽琳 、 王海浪 、 陈思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采购包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帐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d.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园林植物园厕所与南门电梯、平台等清扫服务:5.06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价为三年总报价。

经评审中标人属于小型企业,给予中标人采购代理服务费下调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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