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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4 09:03:53 本文标签:市场化 萧县 县城 

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CG20250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城区绿地养护、公园安保、设施管护市场化运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P23“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一包采购需求二、人员器械配备要求4、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辆为投标人所有,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上述车辆和设备仅为本项目服务,满足项目服务要求,若车辆和设备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报废,中标单位应替换为同等规格的设备、车辆进行服务。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业主单位核查设备配备情况。中标人所提供车辆、设备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按照项目要求配备完整。同时提供 2017 年以来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有关资料,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www.vecc.org.cn/。其余设备清单内设备、车辆、船需提供发票,上述要求统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车辆安装北斗系统。

现更正为:二、人员器械配备要求4、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辆为投标人所有,洒水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高压冲洗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上述车辆和设备仅为本项目服务,满足项目服务要求,若车辆和设备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报废,中标单位应替换为同等规格的设备、车辆进行服务。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业主单位核查设备配备情况。中标人所提供车辆、设备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按照项目要求配备完整。燃油车辆需提供 2017 年以来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有关资料,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www.vecc.org.cn/。其余设备清单内设备、车辆、船需提供发票,上述要求统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车辆安装北斗系统。

更正内容2:原招标文件P40“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二包采购需求二、人员器械配备要求4、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车辆为投标人所有,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上述车辆和设备仅为本项目服务,满足项目服务要求,若车辆和设备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报废,中标单位应替换为同等规格的设备、车辆进行服务。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业主单位核查设备配备情况。中标人所提供车辆、设备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按照项目要求配备完整。同时提供 2017 年以来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有关资料,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www.vecc.org.cn/。其余设备清单内设备、车辆、船需提供发票,上述要求统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现更正为:二、人员器械配备要求4、洒水车、高压冲洗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车辆为投标人所有,洒水车、登高车、雾炮车(抑尘车)、巡查应急车、轻型自卸货车(绿化垃圾清运车)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复印件,高压冲洗车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复印件。上述车辆和设备仅为本项目服务,满足项目服务要求,若车辆和设备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报废,中标单位应替换为同等规格的设备、车辆进行服务。中标供应商进场服务前由业主单位核查设备配备情况。中标人所提供车辆、设备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按照项目要求配备完整。燃油车辆需提供 2017 年以来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有关资料,提供出厂合格证或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结果截图。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网址:https://www.vecc.org.cn/。其余设备清单内设备、车辆、船需提供发票,上述要求统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车辆安装北斗系统。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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